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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反贪腐政策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6-19 08:52 点击数:

       网赌平台推荐致力于在本公司价值链的各个环节杜绝腐败现象,为此特编制《反腐败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以便各级员工和供应商提高反贪腐意识,确保作出符合职业道德的行为,以公平正直的态度尽职履责。此准则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所有员工,以及与本公司及所属企业存在商业往来的利益相关方相关人员。

 1、贿赂、交际及利益

公司严格要求员工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规章,进行正当商业往来与项目合作。严格禁止贿赂行为,不容许任何员工行贿、索贿或受贿,包括向客户、供应商、立法单位、执法单位或其他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人员索取或提供任何利益。严格禁止员工充当第三方中介以提供、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无论是否得到上级领导许可,任何利用职权索取或接受任何形式的利益的行为,均违反本准则。

1.1提供利益:在任何情况下,员工都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贿赂或不正当利益,以谋取个人私利或损坏公司利益。

1.2索取利益:在对外合作过程中,不以任何名义索取、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提成、佣金或其他形式的私人好处等可对相互关系施加不当影响的商业贿赂行为;不采取任何手段获取非网赌平台推荐提供的,与公司项目合作相关的个人利益。

1.3接受利益:不以任何名义、理由接受合作方或合作方人员馈赠的礼物、现金、有价证券及安排宴请、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

1.4未经公司许可,不向合作方或合作方人员透露公司内部商业决策信息和保密信息。

2、利益冲突

2.1利益冲突定义

常见的利益冲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2.1.1跟任何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服务商或有关人员存在财物利益或交易。

2.1.2雇佣正为或曾为公司工作的服务商为本人或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工作或提供服务、货品等。

2.1.3因私人理由,向个别供应商、服务商、客户、求职者、下属或上级等提供特殊优待。

2.1.4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正在从事或考虑从事与公司有利益冲突或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事物、投资或活动。

2.1.5在公司范围内,利用工作时间、公司资产(包括人力资源),进行外部工作。

2.1.6向公司的竞争对手提供协助。

2.1.7私下提供或制造与公司存在竞争的服务或商品。

2.2利益冲突申报

员工应避免实际的或可预计的利益冲突,对所有实际或可预计的利益冲突,员工应及时申报。

2.2.1如员工意识到存在或可能存在与公司的利益冲突,必须立刻以书面形式向其部门负责人如实申报。

2.2.2如员工未能遵守以上要求,将会受到严厉的处分,包括降职、辞退等。

3、内幕交易

3.1若员工有任何关于公司或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任何其他上市公司的重要信息和/或对股价敏感的非公开数据,不应在此类数据公开前购买或出售任何公司或其他上市公司的证券,或将相关信息向他人披露。

3.2员工应遵守所有有关内部交易的法律条例。任何参与内部交易的员工,公司将会按照有关制度予以处罚乃至开除。同时,公司也将向有关执法机关举报。

4、反洗钱

洗钱是利用其他合法的商业交易来隐藏非法获得的资金来源,通常涉及现金或汇票形式的付款。我们遵守适用的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不容忍、不支持洗钱行为或为该行为提供便利。

所有员工应:

4.1注意付款方式的合规性。

4.2若对付款有顾虑,需要向上级领导汇报。

4.3若认为交易可疑,即使没有继续交易,也应向纪委综合室报告这一事项。

5、反不当竞争

在自由市场体系中,竞争驱动效率和创新。但违反保护竞争的法律可能会受到包括巨额罚款、监禁、名誉受损和被排除在政府合同之外的处罚。我们致力于在任何经营场所遵守反不当竞争或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的公平秩序。

所有员工应:

5.1在与竞争对手发生互动时,始终参考本准则。

5.2每当出现反不当竞争或反垄断问题时,应寻求纪委综合室的指导。

5.3充分利用公共信息和竞争环境开展竞争活动。

5.4谨记违法违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被允许的。

5.5禁止与竞争对手讨论公司任何与竞争相关的条款、工作、客户或价格。

5.6禁止与竞争对手讨论对任何特定项目或客户提交投标或报价的计划。

5.7禁止与任何人谈论有关抵制或拒绝某些供应商或客户的事宜。

5.8禁止出于伤害或报复竞争对手的目的而采取任何行动。

6 、非法及不正当付款

本公司及全体员工不得利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公司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

7 、商业伙伴、供应商和客户

7.1 商品和服务的获取

本公司保证同我们的供应商公平交易,在竞争性的评估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以确定供应商,对供应商不予任何歧视或欺骗,供应商的选择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价格、服务、质量和信誉,本着对公司的长期商业发展有利的原则来进行。 员工在处理与供应商的关系时,应始终保持公正性,不应试图施加影响以获得对某个特定供应商的“特别对待”。员工不能从供应商和目标供应商接受或索取个人利益,以防止损害对供应商产品和价格评估的公正性。员工也应该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提交给公司的定价或产品信息保守秘密。采购协议应该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并且明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付款的计算根据和适用的价格与费用。付款金额必须与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相匹配。

7.2 实物折扣赠品 

与供应商采购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实物折扣赠品,原则上应该体现在采购合同中;对于无合同或无法体现在合同中的情况,该赠品同样应被视为公司的资产,而非参与谈判员工的个人礼品。

7.3 与潜在客户和客户的交往

本公司致力于满足客户的所有需求,致力于使客户满意和维持与客户的长期伙伴关系。员工不得有意地就本公司或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向客户做错误的陈述;所有同竞争对手的比较必须是准确的,基于可以公开获得的信息并且没有误导。员工不得在书面合同之外与客户签订副协议或私下协议。员工不得为了获得或留住客户,向政府官员或客户直接或间接地提供金钱或其它任何形式的贿赂。

8 、捐赠行为

捐赠和赞助可能被用来掩盖不正当的利益,构成直接或间接腐败行为。当公职人员与受益于捐赠和赞助的活动有直接或间接联系时,这种风险将更为显著。因此,本公司所有捐赠和赞助都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且审批程序的严格程度应随捐款价值的增加而增加,尤其是捐赠和赞助的潜在受益人是公职人员或与本公司客户、政府、政治人物有联系的情况下。

9 、对供应商的要求

本公司推行“公平、公开、公正”的阳光采购模式,通过提升公开招标比例,扩大寻价范围,不断提升采购透明度。本公司各部门和所属企业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向合作相关方发送廉洁告知函或签署廉洁承诺书、廉洁合同,包括关于禁止合作方向本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提供各类好处、便利的条款。同时,廉洁从业作为一票否决制,供应商如发生违背事项将不得参与招投标并将被纳入黑名单。对于供应商在反腐败方面的要求,可详见本公司《供应商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