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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楼子店冰榔沟南大洼石灰岩矿南采区80万吨/年采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03-10 10:3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楼子店冰榔沟南大洼石灰岩矿南采区80万吨/年采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全文查阅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NbG8HJs1oz_Mzdj-_3o3Q 提取码:ai66

2、纸质版报告查阅方式:自公示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函索纸质报告书。

函索纸质报告书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头道营子村1组头道营388

联 系 人:赵志君

    话:13394848152

    箱:1175302511@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区周边单位及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tBN2XWzympIRXarM7RnkQ 提取码:zHM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尽量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同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我单位在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下,不会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公开,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310~2020324

 

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0310